直播带货出现问题
界定身份依法担责
随着电商直播的发展,越来越多明星加入直播带货这个赛道,其中不少人被曝涉嫌虚假宣传、销售假货。
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了直播乱象,之后“明星涉嫌虚假宣传卖酒”冲上热搜。此外,被媒体曝光在直播间销售假货的明星有舒畅、谢孟伟、娄艺潇、辰亦儒、李金铭等。舒畅曾在直播间销售价格两位数的999黄金,还表示都是真金,而有消费者表示买回去戴了3天就成了“铁戒指”。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海嵩指出,如果明星在直播带货的过程中涉嫌虚假宣传或者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此时对明星的身份进行界定就比较重要,身份不同,需要承担的责任也不同。
陈海嵩解释说,主播带货分为自主带货和委托带货两种模式。自主带货主要是主播为自己的产品带货;委托带货中主播担任的是广告发布者或广告代言人的角色。明星带货普遍属于委托带货的情形,本质还是属于为产品代言,应当认定为具有广告性质。只是与传统的广告对比,产品展现的形式更为丰富多彩,产品展现的效果更为全面直观。
“明星一旦承诺为某个商品代言,其在主体上就转变为一个参与广告活动的商事主体。不同的法律主体意味着不同的义务和责任。明星带货产品出现问题仍然应当以广告代言人的主体身份承担责任,以广告法中的相关规定为主,结合其行为带来的损害后果及其程度,承担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陈海嵩说。
车径行认为,明星不是普通工作人员,其身份的特殊性,决定了明星一般具有一定的社会号召力和社会影响力,明星带货本身没有什么问题,关键是明星带的什么货。明星带货一定要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查所带货物是否为问题产品,以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