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加快发展安居房 托起百姓安居梦
——《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解读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1日,海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一、出台《若干规定》的背景
住房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习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多次对住房保障工作作出重要部署,提出要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把解决好本地居民和引进人才住房问题作为海南自由贸易港最重要的民生工程之一,积极探索推进住房保障领域实践创新,2020年开始在海口、三亚、儋州、五指山、定安、陵水等6个市县组织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实施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住房专项保障行动,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支持海南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法规的刚性约束方式对安居房发展工作作出基础性制度安排,持续增进我省住房保障领域的民生福祉,切实增强本地居民和引进人才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省人大常委会采用“小切口”、“短篇幅”立法方式制定了《若干规定》,以地方性法规形式固化安居房的共有产权性质和保障性住房属性,确立安居房建设和管理的基础性制度,为加快推动我省住房保障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出台《若干规定》的意义
发展安居房是我省在住房保障领域的重要实践创新,其出发点是为了解决海南自由贸易港快速发展形势下本地居民和引进人才的住房困难问题,《若干规定》的出台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一是在全国各地共有产权住房立法领域首开先河,充分彰显了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化改革开放、推进制度集成创新的勇气和魄力,充分展现了省委、省政府在解决住房保障这一民生突出问题上的决心和担当;二是填补了我省住房保障立法方面的空白,解决了住房保障工作长期以来缺乏法制支撑的难题,为加快推动我省住房保障事业走上法制化轨道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完善了以安居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为主体的海南自由贸易港特色住房保障体系,推动我省住房保障体系与国家住房保障工作顶层设计实现有效衔接;四是突出了住房的居住基本属性,强化了住房保障民生、服务发展的基本功能,有利于进一步缓解本地居民住房压力,有利于进一步健全人才引进配套政策,解决“人才和企业不敢来、不愿来、来了留不住”的困境,真正把安居房打造成为经济发展的“压舱石”、住房价格的“稳定器”、招才引智的“吸铁石”,助推自贸港建设,确保海南自由贸易港改革和发展红利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