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21日消息(记者朱晓欣 摄影报道)“物业合法经营、服务,业主却不肯交物业费,这不是老赖吗?”21日,海口海房新村小区物业工作人员黄先生向海口网记者反映,该小区一业主在享受物业正常服务的情况下,多年拒交物业管理费和车辆管理费,目前共已拖欠两万多元,严重影响了小区的正常管理。
海房新村。朱晓欣 摄
海房新村小区位于海甸二西路26号,当天上午,海口网记者来到现场了解情况。黄先生告诉记者,海房新村小区目前的物业管理公司为海南华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合同内容显示,海口市房产管理局于2008年12月1日与海南华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管理期限至2010年11月30日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