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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一农业综合示范园“停摆”

2021-07-20 08:29

处罚决定撤销后,申请恢复备案未果

陈先生告诉记者,当时龙桥镇政府撤销项目用地备案的依据就是“海龙矿资队[2020]189号”行政处罚告知书。鉴于此,2020年11月5日,玖安公司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今年3月10日,法院作出判决,撤销“海龙矿资队(2020)18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原因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

在判决出来的前后,即今年1月12日和3月25日,玖安公司两次向龙华区政府、龙桥镇政府上报关于华圣综合示范园项目设施农用地备案恢复的有关问题的请示,但一直未得到明确回复。

此外,记者了解到,当时龙华区政府不服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判决,向省高院提起上诉。

今年6月24日,省高院作出(2021)琼行终290号行政判决认为,玖安公司取得的华圣综合示范园项目,系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并备案,为了项目建设需要,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开采石料,并按照要求交由海口城建集团收储,未对外销售获取利益。按照最高法《关于在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内开采砂石是否需办理矿产开采许可证问题的答复》精神,结合此案的实际情况,玖安公司采挖砂石无需办理采矿许可证。且龙华区政府没有证据证明玖安公司将开采的砂石违法外运、销售获取收益。因此,龙华区政府作出的189号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予撤销。

6月21日中午,记者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华分局了解到,今年5月21日,该局已向区政府办公室打报告,对华圣综合示范园项目审批问题再次明确:鉴于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已下放镇政府,建议由龙桥镇政府按相关规定及市、区政府相关部门的意见,对该设施农用地进行审核备案,该局按职责予以配合。

龙桥镇镇长王巍表示,虽然处罚决定已被法院撤销,但当初他们确实发现了项目存在非法采挖矿石问题。目前,尽管设施农用地备案下放到了镇政府,但还是要请示市、区政府同意。

据了解,今年6月28日,龙桥镇政府已向龙华区政府报告华圣综合示范园设施农用地备案恢复问题,报告中称,去年以来不少重大项目企业意向选址该地块,某项目200亩拟用地选址在华圣综合示范园项目用地范围内,该地块是否已规划项目,镇政府无法掌握。华圣综合示范园项目建设投资较大,为避免因项目重复规划造成企业损失和影响省、市重大项目在该地块落地,故镇政府需等待市、区政府明确该地块相关规划后才能办理备案程序,等待区政府批复意见后依意见马上办理。

[来源: 海南日报] [作者:姜飞 郑鑫(实习)] [编辑:谢昀惠(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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