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18日消息(记者伍凤妹 摄影报道)18日上午,海口中院召开毒品犯罪案件公开宣判暨禁毒法制宣传现场会,对3起毒品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其中,对被告人唐某等6人制造毒品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2人死刑,2人死缓,2人有期徒刑分别为15年、12年。同时,对几名罪大恶极的毒品犯罪分子宣布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
宣判现场。伍凤妹 摄
唐某等6人制造毒品案 2人死刑2人死缓
据了解,2015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唐某、李某实租赁被告人薛某文位于惠州市郊区的一处牛棚,作为制造冰毒窝点。被告人唐某、李某实组织、雇佣被告人吴某保、吴某森、谭某仔等人制造毒品共四次。公安民警在制毒窝点缴获甲基苯丙胺586000克,液体甲基苯丙胺半成品467000克。
宣判现场,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唐某、李某实、吴某保、吴某森、薛某文、谭某仔犯制造毒品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其中2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1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