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建设以人民为中心的自由贸易港
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确保自由贸易港建设红利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36.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加快完善与自由贸易港建设相适应、体现工作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分配政策。强化“菜篮子”“米袋子”主体责任,加快畜禽和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优化流通体系,降低流通成本,稳定物价,使城乡居民生活一年比一年好。
37.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围绕自由贸易港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重点推进建筑、家政、养老护理、旅游、物流等领域农民工专项技能提升。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加强“智慧就业”信息化建设,落实减税降负政策和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有关政策,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稳定就业主渠道。促进大学生、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建立就业补助资金配套机制,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着力帮扶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本地就业困难居民就业。
38.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实施与自由贸易港建设相适应的教育集成创新提升行动。扩大“好校长、好教师”引进规模,实施教师教育振兴工程,大力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拓展基层教育人才激励机制实施范围。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持续推进“一市(县)两校一园”和重点园区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工程,启动实施城乡一体化新优质学校培育工程,加强乡镇寄宿学校建设。完善校外实践教育体系。优化职业教育布局,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1+2+X”高等教育总体布局,全力推动海南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国内一流大学,支持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学院和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等建设成为国内同类型高水平大学。加快国际教育创新岛建设,大力引进境外理工农医类高水平大学、职业院校在海南独立办学,设立国际学校。引进国内外知名院校设立分支机构或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推动三亚崖州湾科教城、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海口桂林洋教育园区高水平发展,打造“留学海南”品牌。
39.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优化生育政策,发展0—3岁婴幼儿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完善殡葬基础设施,推行绿色文明惠民殡葬。完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制度,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落实好社会救助政策。
40.推进健康海南建设。实施人均预期寿命提升计划。坚持中西医并重,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健全全省中医治未病体系,加快推动卫生健康理念和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开展全域肿瘤筛查,促进妇幼、中小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建设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构建网格化紧密型医疗集团。建设50个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加强公立医院建设和考核,强化“三医联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支持社会办医,推广远程医疗。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卫生(健康)城市、村镇建设。建立健全法律、政府治理、技术、保障四个体系,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全健康”标准体系和“全健康”先行先试实践范例。
41.健全多层次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租购并举、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安居型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市场化租赁住房、人才住房等各类住房建设,切实解决好本地居民和引进人才基本住房需求。推动商务地产、旅游地产、商业地产、工业地产等鼓励类地产转型发展。
十二、完善法治建设,提升自由贸易港法治化水平
建立以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为基础,以地方性法规和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为重要组成的自由贸易港法治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高基层治理能力,营造国际一流的自由贸易港法治环境。
42.健全自由贸易港法治体系。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制定实施,全面提升依法治省水平。用好用足经济特区立法权,制定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商事注销条例、破产条例、公平竞争条例、征收征用条例等,推进金融创新等新兴领域立法探索,强化法治化的制度集成创新,逐步完善适应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法律法规。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鼓励国际仲裁机构在海南设立办事机构,推进仲裁机构国际化。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全社会形成崇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43.持续推进平安海南建设。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开展反渗透、反颠覆、反分裂、反破坏和反恐怖斗争,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大力推进综治中心、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网格化服务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四位一体”新机制建设。完善信访制度,进一步拓展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参与信访纠纷化解渠道,畅通企业权益损害信访接访机制。加强政法基层基础建设。赋予社区更大的基层治理权限,加强社区服务与治理创新。扶持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赋予行业组织更大自主权。坚守不搞“黄赌毒”的底线,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持续开展禁毒大会战,严厉打击涉赌涉黄涉枪涉爆、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盗抢骗拐和涉生态领域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扎实推进市(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健全安全生产机制。推进城乡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4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升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的治理能力,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依法打击走私行为,建立全省反走私工作体系,建立健全与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等地的反走私联防联控机制。完善税收综合监管机制,防范和打击逃税行为。建立健全资金流动监测和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和反逃税审查。建立健全数据出境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完善与国际衔接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标准、数据出境“白名单”等机制。推动省级、五个重点区域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建设,提升疫情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设施建设,谋划建设综合应急救援物资基地和中心,提高灾害防抗救一体化能力和水平。加强口岸公共卫生安全、国门生物安全、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管控。健全自由贸易港网络安全综合保障体系,强化保密风险防范,强化舆情研判及响应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