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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措施清单发布!

2020-09-08 22:35

  五、科学合理设置教育教学活动

  (十四)大校额、大班额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教师日常教育教学负担重。

  减负措施:各市县政府应科学规划中小学校布局,通过新建学校等举措增加学位供给,有效化解本辖区学校存在的大校额、大班额现象,减轻教师日常教育教学负担。(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市县)

  (十五)教师业务培训针对性、实效性不强,质量有待提升,重复培训现象突出,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单一,对中小学教师吸引力不强,抽调中小学教师拼凑充数参加与教育教学活动无关的培训活动的现象时有发生。

  减负措施:加强各级培训一体化设计和前期调研工作,科学安排培训内容,创新培训形式,开展针对性、指导性强的培训,杜绝组织低水平的重复培训活动。按层次按类别统筹实施全员培训,解决工学矛盾,扩大培训覆盖面,坚决杜绝重复参训现象。对于非教育教学方面的培训,教育部门要严格把关,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依规开展的培训外,能取消的取消,能合并的合并,不得拉教师拼凑充数,把无关培训摊派给教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县)

  (十六)中小学校教学常规管理水平和效率不高,教学教研活动流于形式,无效劳动现象突出,加重教师负担。

  减负措施:规范对教师教学常规要求,科学规划和实施教育教研活动,提高中小学校教学常规管理水平,坚决杜绝流于形式的教学教研活动,鼓励教师聚焦教学有效性,加强对优质课的解读和反思,不断提升教学水平。(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各市县)

  六、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十七)政府、学校、教师及社会的职责边界不清,教师对学生管理存在不敢管和过度管理现象。

  减负措施:明确政府、学校、教师及社会的职责边界 ,依法依规赋予教师教育惩戒权,保障教师履行工作职责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各市县 )


[来源: 海南省教育厅 ] [作者:] [编辑:王思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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