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统筹规范精简相关报表填写工作
(七)各种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要求多头上报各类表格,增加中小学教师负担。
减负措施:各级党委、政府及教育部门要严格规范涉及中小学教师的有关报表填写工作,根据需要统筹安排各类报表填报工作,杜绝重复上报各种数据及多头填写表格现象。(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各市县)
(八)统计和调研工作频繁,影响中小学校和中小学教师正常教学秩序。
减负措施:严格落实《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以及《教育统计管理规定》有关要求,除统计部门外,其他部门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统计工作须向同级政府统计机构报请审批备案。针对中小学教师开展的调研活动,须经教育部门同意并部署,坚决避免不同部门多头和重复调研。(责任单位 :省教育厅、省统计局,各市县)
(九)会议数量多、时间长、效率低,各类公文数目繁多,报账审批流程复杂,增加学校和教师处理行政事务的时间成本。
减负措施:不得要求学校参加与学校工作无关的会议。控制学校开会次数、时长,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开管用的会,与会人员发言应紧扣主题、直陈观点、言简意赅,提高会议效率,切忌以会议落实会议。逐年减少向中小学校发文数量,与学校工作无关的文件不得向学校派发和对教师提出指令性要求。能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部署落实的,不再另行发文;上级没有明确要求的,不得制发配套文件。财务管理部门要优化财务报账审批流程,减少不必要的证明材料要求和审批流程,中小学校安排专人协助教师做好报账工作。(责任单位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各市县 )
(十)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低,数据使用率低,低水平重复劳动比较明显。
减负措施:切实提高教育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和教育事业统计途径,提高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提高数据使用率,努力做到一次采集多次使用,切实让信息多跑路、让教师少跑腿。(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各市县)
四、统筹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
(十一)各部门随意抽调或借用中小学教师,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减负措施:借调或借用中小学教师参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任务的,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情况下,应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同意,报同级党委审批备案,抽调或借用人员不得超过学校在编教职工人数的5%,抽调或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办,各市县)
(十二)未按规定程序抽调教师参与和教育扶贫无关的其他扶贫工作,影响中小学和教师将主要精力放在教育扶贫重点任务上,不利于更加有效推进教育扶贫。
减负措施:各市县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党中央有关要求,规范部署扶贫任务,引导广大教师关心支持教育扶贫工作 ,聚焦“控辍保学、教育扶贫资助”等教育扶贫重点任务,充分运用校园和课堂教育帮助贫困地区学生坚定脱贫信念、认真学习、掌握本领、健康成长,通过扶智方式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多作贡献。(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扶贫办、省委组织部,各市县 )
(十三)随意借调教师参加维护稳定、扫黑除恶、防灾减灾、 消防安全、防艾、防疫等专项工作,缺乏统筹安排,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减负措施: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的涉及维护稳定、扫黑除恶、防灾减灾、消防安全、防艾、防疫等重要专项工作,确需中小学教师参与的,由教育部门严格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不得影响正常教育教学,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场所开展相关工作,不得长期要求中小学教师利用休息时间参与非教育教学活动。如遇特殊时期、紧急情况,由教育部门根据上级要求统一实施。(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政法委、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 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地震局,各市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