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消费“盲选”变“明选”
日常消费中,或许你遇到过这样的情况,网上“好评如潮”的店铺,亲身体验后才发现“货不对板”。
市民陈文婷是热衷于在海口各美食店打卡的上班族,消费前先看餐厅评分是她的习惯。“现在消费只要看到店门口摆放的‘放心消费单位’‘放心消费承诺单位’牌匾,就基本不会‘踩雷’。”陈文婷笑着说。
市民如今的消费体验感受是我市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在海南”创建活动的一个缩影,消费再也不用担心“开盲盒”,让消费“盲选”变“明选”。
自去年开始,海口“放心消费单位”创建流程已由培育申报优化为经营主体自主承诺备案,并引入智慧监管“星级评价”动态管理机制,符合基本条件的经营主体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放心消费在海南”创建栏目,在线作出“放心消费·诚信经营”承诺,即可成为“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同时,接受相应的“星级评价”动态管理,6个月后,通过评价的经营主体即可正式获得该星级的“放心消费单位”称号。
“经营主体自主申请,通过放心消费‘星级评价’后,即可成为‘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后续也会对“星级放心消费单位”实时动态监管,将被投诉举报、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违法失信的“放心消费单位”“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将予以摘星降级、“红黄牌”警示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