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交房即交证”作为合同选择性条款
2021年12月25日是周六,在海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对试点项目的不动产权证书加盖印章。 海口日报记者陈长宇 摄
据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往商品房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给购房者交付房屋,后续办理不动产证至购房者名下时间较长,购房者意见较大。针对群众反映交房后办证时间长的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中,市政府指示由市住建局牵头,市资规、税务部门共同拿出实施方案,实现“交房即交证”,解决老百姓反映的难点问题。
参考西安、衡阳、青岛等城市做法,结合海口实际,2021年11月,市住建局、市资规局、市税务局联合印发《海口市商品房“交房即交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开启“交房即交证”的试点工作。
根据《海口市商品房“交房即交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海口选取竣工验收、土地、批建手续完善、施工建设管理较好的项目为试点,在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于今年全面铺开。
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各职能部门通过“交房即交证”工作联动,强化过程管控,健全监督体系,倒逼开发企业优化施工管理、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对验收中涉及的问题及时清理并指导开发企业尽快整改。购房人按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可取得不动产权证。
政策的实施,对开发商和政府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开发商各项建设手续要齐全,要依法依规开展建设。项目所有行政审批手续、开发单位相关费用 (含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金等)清缴工作需在竣工验收备案前完成。同时,实行“多测合一”,将新建商品房的土地权籍调查 (土地核验测绘)、规划面积测绘、房屋面积测绘等事项合并,规划核实前置......
政策实施后,市住建部门要求全市取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开发项目,须在购房合同中增加“交房即交证”作为选择性条款,明确买卖双方责任义务。将该商品房已取得不动产总证作为交房条件,交房时间即交证时间。同时,合同中应包含当事人约定办理预告登记的相关条款。
市住建局希望各开发企业、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通力合作创新办证新举措,通过办理预告登记,方便业主随时单方申请办证,让“交房即交证”政策全面落地,真正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让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