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海南积极实施“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广揽天下英才,并制定出台涉及人才引进、培养、落户、安居、购房、购车、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保障等服务保障政策,为各类人才来海南创新创业解除后顾之忧。
(一)国际人才培养
建立国际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国际人才在境外的专业工作经历、学术成果、专业技术贡献和技术学术职务等可作为职称评审依据。
放开境外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限制,允许取得境外职业资格或公认的国际专业组织资质(除注册会计师、法律服务等领域外)的国际人才,通过技能认定后直接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内企业和居民提供专业服务。
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等分配形式,探索针对高端人才的岗位分红权、项目收益分红、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办法,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薪酬激励机制。
(二)外国高科技人才管理
允许受聘于省内单位的外国高层次人才担任我省科技项目负责人。
放宽外国专家参与我省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限制,在同类项目科研经费使用上享受与国内专家同等待遇。
(三)工作许可和出入境便利
建立外国人来琼工作许可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把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不允许来华的外国人和不允许外国人从事的工作岗位列为禁止类,把可能引发市场较大波动、社会负面舆情的外国人及岗位列为限制类,负面清单外不再对外国人来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作出限制。
扩大外国人免签入境事由范围,在59国人员入境海南旅游免签基础上,允许外国人以商贸、访问、探亲、就医、会展、体育竞技等事由免签入境海南。
扩大外国人才享受R字签证待遇范围。聚焦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将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的外国人才视同为符合我国外国高端人才标准(A类),对照《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实施办法》享受R字签证待遇。
实行“容缺承诺+失信惩戒”制度。外国人办理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除提交有效证件、聘用意向书等主要申请材料外,其他材料由申请人和用人单位作出承诺后实行“容缺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