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与侨批局的合作
复业后的海口中行在海南人行的直接领导下负责侨汇和外汇的经营管理工作,对侨批局[又称“侨信局”,因为福建方言把“信”叫“批”,所以把为华侨通信服务的侨信局习惯称为侨批局。侨批局主要经营国际间汇兑业务兼营信件,侨胞与侨眷是其特定服务对象。]行使监管职能,对其实行“维护保护、长期利用”、“外汇归公、利益归私”的政策。为了加强与侨批局的合作,海口中行当时制订了四条管理原则[(一)侨批信须经过本行证明牌价后方可派发;(二)侨批局派批时,按照途程远近交通情况,限其在几天内将批信送达收款人;(三)侨批局须将每次证明之批信及旬报数目列表报中国银行核对;(四)侨批局委托内地各代理店联号代解侨批时,应将双方订立合约及本行所发给之临时登记证明片一张交代理店作为凭证。],给其充分的经营自主权,从而调动了侨批局的积极性,增加国家的外汇收入。
朝鲜战争爆发后,海南的侨汇收入逐年减少,使得有些侨批局入不敷出,他们或停业或转营它业。到1953年底,海口市的侨批局仅剩下17家,分别是永元丰信局、阜成丰信局、南通庄信局、锦和信局、聚合昌庄、广丰利、三盛信局、大亚酒店民信局、泰兴隆批局、和记信局、泰昌隆、永茂祥、益泰庄信局、泰南隆、谦和隆、福昌批局和琼汇通信局。海外批局这时也受到所在国家的严格管制,经营活动受到多方约束,一些批局甚至被迫停止营业。面对如此艰难时局,海口中行始终与侨批局保持团结协作、合作共赢。
三盛信局航空信封
1955年,海口中行通过发展海外关系,扩大了收汇阵地,侨汇收入才有所增长,原来停业或转业的侨批局也先后恢复了经营,侨批局数量恢复到30家。
1956年进入私营企业改造和合作化高潮,侨批业仍保持私营性质,并沿用原牌号继续分散经营。在海南人行、海口中行的领导下,他们开展反映侨情,帮助侨眷解决收汇上的困难,做好解付侨汇,沟通汇路,引导侨资出路,争取大额侨汇等为主要内容的竞赛活动,工作很有起色。1956年3月17日至18日,海口中行在儋县人行召开了一部分支行及侨批业参加的侨汇解付工作经验交流会议,提出“三保”、“四快”、“五满意”的解付侨汇工作要求。11月底,海口中行又召开全岛侨汇专业会议,重新划定一些侨批局的领导归属,研究确定缩短侨汇在途时间,加速解付速度的措施。以上措施对促进侨汇,服务侨眷起到了新的作用,极大地促进侨批局的业务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