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6月7日消息(通讯员马润娇 记者伍凤妹)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10项罪名39宗违法犯罪事实,5月31日至6月5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维挺等44人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由于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重大,庭审将持续6天。
开庭现场。杨斌 摄
检察机关指控该团伙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非法采矿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经营罪等10项罪名39宗违法犯罪事实。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王维挺以宗族关系为纽带,纠集王德富、王维荡、王维斯、王善财、郑林忠、姚华枕、王维总、姚东富、王维齐、王祚波(均已起诉)等人在文昌市蓬莱镇地区开设赌场,大肆聚敛钱财、豢养马仔,逐渐形成势力团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