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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一租客租期未到被换门锁要求限期搬走 房东:托管公司欠租金

2020-12-10 11:08

房东:4月至今未收到租金 已提起诉讼

12月9日,海口网记者与德浩公司一名余姓负责人取得联系。“其实租客也有责任,她在租房之前甚至都没有确认业主单位和房屋的合法性,也没有看过我们给房屋托管公司出具的委托合同,就交了钱。但凡看过这份委托合同,都能发现汀澜公司高收低租,也不至于造成今天的状况。”该负责人说。

对于要求刘女士交一万元一事,该负责人称,没有与刘女士和汀澜公司进行过三方协商,也没有要求刘女士多交一万元。其表示,从4月份至今公司都没有收到过租金,德浩公司和租客都是受害者,所以提出了和租客共同承担损失的建议,要求刘女士12月搬离公寓并无不合理。

谈及为何更换门锁密码,该负责人解释称,因汀澜公司卷款“跑路”,为将房屋管理权收回便于管理,才更换了门锁密码,并非是针对刘女士。

据了解,为向汀澜公司追回欠款,目前德浩公司已向法院提起诉讼。

海口住建部门:不得采用撬门换锁等方式驱赶未欠费租客

刘女士的经历并非个案。今年10月以来,因“城城找房”等房屋租赁公司逾期未支付业主租金,不断出现以断水、断电、停管道燃气、撬门换锁等方式驱赶未到期租客的行为,令遭遇类似事件的租客头疼不已。

12月4日,海口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城城找房”等群体性房屋租赁矛盾纠纷稳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做好稳定工作,主动了解相关的租赁矛盾纠纷情况,并上报所在辖区纠纷调处点,积极引导业主与租客前往辖区纠纷调处点协商解决。

海口市住建局要求,对已与房屋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尚处于租赁期限内,且已足额支付租金及水电气费的租户,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企业不得通过停水、停电、停气、撬门换锁等方式驱赶租客,也不能帮助其他企业或个人通过上述方式驱赶租客,避免激化矛盾。

《通知》同时要求,各区住建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管,对通过停水、停电、停气等方式驱赶租户的物业服务企业,要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做相应处理。

[来源: 海口网] [作者:黄晖] [编辑:余冰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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