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6月17日消息(记者伍凤妹 摄影报道)被告人李某均、王某华、张某国等9人在缅甸实施诈骗,以在一个虚假的网络平台投资项目赚钱为由,骗取多名被害人的钱财。17日,海口美兰法院开庭审理一宗因诈骗(杀猪盘)导致受害人自杀身亡的刑事案件。
庭审现场。伍凤妹 摄
据了解,被告人李某均、王某华、张某国等人被“张静”(身份不明,未到案)、邸某(未到案)纠集到一起,参加缅甸的一个电信诈骗团伙。该团伙有明确分工,从国内纠集多人进行电信诈骗活动,由该团伙集中管理,统一食宿,各组组员之间没有直接联系。
在该团伙中,专门直接接触被害人的诈骗组有叶某耀、程某和邹某斌(另案处理),及林某强、邹某臻、邓某崇(未到案)等多人。专门将赃款转移的洗钱组,由邸某负责,总管是唐某,组员是秦某鸿、石某辉、陶某文、秦某强等多人。此外,还有提供国内银行帐户,将赃款提现后转移到缅甸的提现人员罗某等人。
在行骗过程中,由叶某耀、程某等人假冒身份与被害人交往,以在一个虚假的网络平台投资项目赚钱为由,骗取被害人的信任,进行充值、交保证金解冻账号等活动,再由洗钱组的唐某等人通过虚假买卖DC币交易,将被骗款项转入各被告人提供的多个国内帐户,最后由罗某等人在国内取现转移至缅甸。据悉,该团伙使用上述诈骗方式,先后骗取居住在海口美兰区的被害人黄某(女)和被害人李某香、李某、滕某等人的款项共计人民币459814.4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