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6月17日消息(记者伍凤妹 摄影报道)被告人李某均、王某华、张某国等9人在缅甸实施诈骗,以在一个虚假的网络平台投资项目赚钱为由,骗取多名被害人的钱财。17日,海口美兰法院开庭审理一宗因诈骗(杀猪盘)导致受害人自杀身亡的刑事案件。

庭审现场。伍凤妹 摄
据了解,被告人李某均、王某华、张某国等人被“张静”(身份不明,未到案)、邸某(未到案)纠集到一起,参加缅甸的一个电信诈骗团伙。该团伙有明确分工,从国内纠集多人进行电信诈骗活动,由该团伙集中管理,统一食宿,各组组员之间没有直接联系。
在该团伙中,专门直接接触被害人的诈骗组有叶某耀、程某和邹某斌(另案处理),及林某强、邹某臻、邓某崇(未到案)等多人。专门将赃款转移的洗钱组,由邸某负责,总管是唐某,组员是秦某鸿、石某辉、陶某文、秦某强等多人。此外,还有提供国内银行帐户,将赃款提现后转移到缅甸的提现人员罗某等人。
在行骗过程中,由叶某耀、程某等人假冒身份与被害人交往,以在一个虚假的网络平台投资项目赚钱为由,骗取被害人的信任,进行充值、交保证金解冻账号等活动,再由洗钱组的唐某等人通过虚假买卖DC币交易,将被骗款项转入各被告人提供的多个国内帐户,最后由罗某等人在国内取现转移至缅甸。据悉,该团伙使用上述诈骗方式,先后骗取居住在海口美兰区的被害人黄某(女)和被害人李某香、李某、滕某等人的款项共计人民币459814.4元。

庭审现场。伍凤妹 摄
一、该团伙诈骗被害人黄某、李某香、李某、滕某的事实。
1.2019年5月9日该团伙成员叶某耀(另案处理)等人在缅甸实施诈骗,以在一个虚假的网络平台投资项目赚钱为由,骗取被害人的钱财。2019年7月15至日19日期间,以和被害人黄某(女)交朋友为名,欺骗黄某在网址为的网络平台上充值投资项目,前后诈骗黄某222798.4元人民币,被骗的款项经被告人秦某强、陶某文等人的帐户进行多次转手取现,目的是让赃款无法被追踪。2019年8月7日,黄某因被骗一时想不开,在海口美兰区的家中自杀身亡。
2.2019年5月11日至6月25日,被害人李某香被一名叫“关鹏福”的男子,以在“途牛官网娱乐平台”注册充值为名,陆续被骗70500元,被骗的款项被多个帐户进行多次转手取现。
3. 2019年5月下旬,被害人李某被一名微信昵称为“与希望撞个满怀”的网友,以在“途牛”平台充值投注获利为名,陆续被骗44500元,被骗的款项被多个帐户进行多次转手取现。
4. 2019年7月17日至7月20日,被害人滕某被一名叫“陈晓民”的男子和一名昵称为“互联星空”的人网友,以在“黄金城”投注获利为名,陆续被骗122016元,被骗的款项分别转入户名“杨睿”(农业银行卡号尾号为8473)和“于海楼”(工商银行卡号尾号为6870)内,之后经被告人秦某强、陶某文等人的帐户进行多次转手取现。
二、该团伙将被害人的被骗款项转移的事实。
1.2019年5月初,邸某招揽被告人唐某、秦某鸿、石某辉、陶某文,偷渡到缅甸孟波加入其团伙,通过一个非法的网站,以买卖DC币的名义,将诈骗得来的钱进行虚假交易,将赃款套出取现,从中获取非法利益,被告人唐某将非法获利27000元人民币转给其妻子王某用于日常花费。而唐某、秦某鸿、石某辉、陶某文、秦某强每月获取5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收入。
2.2019年5月31日至2019年8月3日,该团伙成员罗某等人为电信诈骗团伙取现,共提供5张银行卡流转云南省孟连县、云南省澜沧县、江西省南昌市等地多家银行,非法获利12000元。
被告人唐某、秦某鸿、石某辉、陶某文、秦某强、罗某多次实施电信诈骗的共同犯罪,同时诈骗多人,事后躲避被害人的联系,将诈骗所得赃款转移,使被害人的损失无法追回,并造成被害人黄某自杀的严重后果。公诉机关以诈骗罪进行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