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30日消息(记者陈亮嘉)《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两年行动方案(2020-2021)》(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明确在今年10月1日起对所有区域开展强制垃圾分类。海口网(微信号:haikouwang2013)记者5月30日从海口市园林环卫局获悉,方案中还明确,海口自8月1日起便会在部分区域率先实行强制垃圾分类,监督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定时定点”投放制度等也将随之逐步推行。
商超学校将率先实行强制垃圾分类
方案对开展垃圾分类制定了明确的时间表。2020年7月底前,所有单位、公共区域、试点街道居住区完成垃圾分类容器、分类指示牌、分类宣传栏的设置,张贴分类标识,具备开展垃圾分类的必要条件。2020年8月1日起,对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包括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试点街道实行强制垃圾分类。
2020年10月1日起对所有区域开展强制垃圾分类,2020年底前,试点街道80%以上居住区实现分类实效达标(即实现“有分类设备、有宣传告知、有物流去向、有统计台帐、有分类实效”),其余范围实现50%以上居住区垃圾分类实效达标。
2021年,全市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试点街道95%以上居住区实现分类实效达标,其余范围实现80%以上居住区实现垃圾分类实效达标。全市可回收物资源化回收利用量达到700吨/日以上,厨余垃圾(含餐厨废弃物)分类处理量达到800吨/日以上,其他垃圾末端处理量控制在2500吨/日以下。
另一方面全力推进生活垃圾末端分类处理能力建设。到2020年底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其中可回收物专业分选能力达到300吨/日,600吨/日厨余垃圾(含餐厨废弃物)扩建项目开工建设。到2021年底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能够满足需求,其中可回收物专业分选能力达到700吨/日,厨余垃圾总处理能力达到800吨/日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