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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旅游业重振、提质升级 海南30条措施适用这七类旅游企业

2020-03-22 11:55

海口网3月22日消息(记者李万内 摄影报道)为帮助旅游企业渡过难关,全力以赴促进旅游经济全面复苏和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和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海南省政府于日前出台《海南省旅游业疫后重振计划——振兴旅游业三十条行动措施(2020-2021年)》(以下简称《重振计划》)。22日,海南省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重振计划》进行解读。

新闻发布会现场。李万内 摄

据介绍,《重振计划》适用期限是今明两年,其主要目的是在用好“省八条”“旅六条”的基础上,出台财税、金融、用地等系列扶持政策,完善顶层设计、稳企减压降负、丰富旅游产品、刺激旅游消费、激活市场活力,帮助旅游企业渡过难关。该《重振计划》共有三十条内容,主要分为六个层面,适用于在海南注册的旅行社、旅游景区、酒店民宿、旅游商品、邮轮游艇、高尔夫旅游、椰级乡村旅游点等七类旅游企业。

加大财税金融扶持力度 提振市场信心

《重振计划》提到,海南将通过降低旅游企业运营成本为企业松绑减负,帮助旅游企业渡过难关。如在“旅六条”免租条款的基础上,规定出租方为旅游企业免除租金的,可以减免其2020年1-6月应缴纳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数额不超过所减免的租金,调动广大私有出租方免除租金的积极性,将免租的主体从国有扩大到所有业主,从而使政策红利能够普惠到所有的旅游企业,使每一家旅游企业都有机会得到免租的实惠。

为弥补旅游运输企业在疫情期间停业的损失,规定可以延长旅客运输企业经营权期限、经检测合格的旅游客运经营车辆使用期,使其企业经营权期限和车辆使用期不因疫情而缩水。海南将每年从重点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对成功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市县,新创建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的项目单位,新创建的A级旅游景区、旅游风情小镇、椰级乡村旅游点、特色旅游街区等,给予一次性奖励,从而鼓励旅游企业不断提质升级,完善服务。

此外,海南将不断扩大旅游文体产业投资基金(筹)规模,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按市场化方式加大对旅游文体企业及上下游关联企业的投资力度,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打通全域旅游的“最后一公里”;支持旅游企业以资产证券化、信托、预期收益抵押等方式优化资产结构,实现轻资产化。同时推出“海南游、疫安心”旅游综合保险产品,鼓励保险公司开发旅游突发公共安全事故保险险种,解决游客到海南旅游的后顾之忧,降低旅游企业的经营风险。

[来源: 海口网] [作者:李万内] [编辑:张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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