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速裁庭视频调解案件。
“繁简分流”活用司法资源
当事人起诉到法院的民商事纠纷,首先由诉讼服务中心进行甄别和分流,对适宜调解的案件,经原告同意在立案登记前委派给特邀调解组织、调解员先行调解。调解成功的,由法院依法出具法律文书;调解不成功或者当事人不愿意继续调解的,法院会依法进行登记立案。民事案件立案登记后,对于部分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法院依法进行调解。如双方达成协议则法院出具调解协议书,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由法院依法审理。这一举措让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的同时也大大节约了司法资源。
简案速裁快审。龙华区法院制定了《关于构建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和《关于速裁法庭案件受理范围的规定(试行)》等制度,努力构建分层递进、繁简分流、快慢分道的“分调裁审”配套体系,组建了由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及人民调解员为一体的速裁审判团队,将事实清楚、标的额在200万以下、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分流到速裁审判庭进行诉前调解和速裁审理,推动案件精准分流。此外,还返聘一名经验丰富的退休法官作为特邀调解员,为当事人释法析理,调解不成的及时立案。2019年1月至10月,速裁审判庭共收案3799件,法官最多收案1083件,实现用少量的司法资源审理大量简单案件,用大量的司法资源审理少量复杂的案件。该项工作成效显著,龙华区法院因此曾被最高人民法院确认为“全国案件繁简分流示范法院”。
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龙华区法院今后将继续推进多元解纷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两个一站式”建设,努力在提高化解矛盾纠纷和服务人民群众能力水平上取得更大实效,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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