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服务“八不准” 受到委屈给奖金
海口拥有“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荣誉称号,公交车、出租车作为城市的窗口,展示出该有的担当。海口不断提升公交交通的服务质量,出台了公交、出租文明规范“八不准”,对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的言行举止提出具体要求。
“安全驾驶是我在工作中坚守的首要原则。”来自重庆的43路公交驾驶员黄卫是一名拥有27年党龄的老党员,在海口已工作了29年,他与其他公交司机一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严格遵守着安全行车手册规定:着工作装、佩戴工牌、不穿拖鞋、不赤脚上岗工作;每天出车前,认真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排除或报修,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容整洁。除此以外,行车中、收车后也要检查车辆制动性能、内外部各附件有无缺损等。
保洁人员打扫卫生,保持公交车内的整洁环境。记者李天平 摄
市公交集团还细化了驾乘员的行车规范,公交车要在设有公交专用车道的站点停靠,在公交车专用车道内行驶;公交车停稳后,驾驶员方可开启车门,提醒乘客“先下后上”,下车的乘客要注意观察右后侧的交通情况;驾驶车辆时,驾驶员不闲谈、不使用手机、不戴耳塞、不吃东西、不吸烟、不嚼槟榔、双手不同时离开转向盘、不做与驾驶无关的动作。
为了实现“乘客至上”的服务理念,2011年市公交集团设立了“委屈奖”,司机在与乘客发生冲突后,在保护司乘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不能对乘客殴打辱骂。“受到的委屈,集团会根据情况给予不低于300元的奖金。”张磊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