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银行间相互竞争
查阅资料,解放前,银行分支结构主要集中在海口,中国银行琼州分号设立时间较早(1914年),14年后才增加了中央银行海口分行(即广东省银行),又过了2年“邮政储金汇业局琼州分行”开办,再过4年开设私营琼崖实业银行。直到抗战胜利,1946年后,交通银行、农民银行、中央信托、海南银行等才出现在海南。
“解放前,海口市的各家银行均为垂直领导,除受上级银行管理外,互相之间仅是业务往来关系。虽有规定业务范围和分工,但实际上经营不受任何限制。”程茂材在史料中记述,“除中央银行外,各行均经营一般商业银行业务,互相交叉、互相竞争。”
交通银行是国民政府特许的实业银行,1946年7月在海口中山路14号成立(与1946年5月设立的中央银行海口分行相邻),曾下设榆林港分理处。很长时间里,这家银行经营着一般商业银行的业务,兼办侨汇和信托,并代理太平保险公司业务。“先是在支持田独铁矿、盐场生产、办理进出口押汇和抵押放款方面业务比较活跃。后因通货膨胀,市场贸易停滞,公共、交通、工厂几乎停顿,业务也随之不振。”(《海南金融志》)解放后,该行由人民政府接管,原址改设中国人民银行中山路办事处。
中国农民银行同样是国民政府特许的农业银行,也是1946年7月在海口成立,在榆林港和文昌县城设立分理处。虽然为发展农业而设,实际也是经营一般商业银行业务。据程茂材记述,当时“农贷员全岛跑,但广大农村属琼崖纵队活动地区,近郊业务有限,城市业务又竞争不过交通银行,连年亏损,不得不于1950年1月2日停业,账册、档案移往台湾。”解放后,中国人民银行在该址上设立博爱路办事处。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海南特区行政长官公署陈济棠建议筹设海南银行,拟定组织章程报广东省政府核定,再呈国民政府财政部备案。该行主要业务是经理海南地方金库和发行海南特区银元票。解放后由人民政府接管,改设中国人民银行新兴路办事处。
总之,解放前,海口的银行既经营“国币”业务,又经营外汇业务;既经营存、放、汇传统业务,又经营信托投资和金银、外币买卖业务。尤其是信用放款(活期存款透支)、押汇、票据贴现,汇兑类的电汇、信汇、票汇,同时还发放银行本票。丰富的银行业务即是经济发展对金融的促进,又是海南金融对海南经济的支持。
此时海口已经成为全岛的金融中心。
日伪银行钞票成废纸
直到日军侵琼前,海南的银行也算活跃。除了中国银行、广东银行,还有1930年国民政府成立的邮政储金汇业局琼州分行,与琼州邮政局一套人马两块招牌,日军占琼时停办。
1934年梅县商人郑运良邀集南洋荷属印尼、英属新加坡、马来西亚华侨集资,在海口开设私营琼崖实业银行,重点支持儋县开办的松涛实业公司,放款和投资发展橡胶、桐油及开矿,日军占琼时停业。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2月10日,日军入侵海南。为了集中财力物力服务于战争,以战养战,日本帝国主义把海口工商业完全操纵起来,并企图通过金融机构加以控制。
日伪政府先后在海口设立了“横滨正金银行”、“台湾银行海口支店”和“琼崖银行”,发行了大量日本军用票、日本银行券、台湾银行券和南方开发券,数额近两亿元。与此前海口的其他银行数十万资产或每年发行的30来万元货币相比,日伪银行敛财可谓十分狠。
抗战胜利后,日伪银行发行的钞票变成了废纸,海南人民损失惨重。
随后,农民银行接收台湾银行海口支店,广东省银行接收琼崖银行,中国银行接收横滨正金银行。1947年,各行又将接收的日伪银行财产和日伪货币,全部移交中央银行接管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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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中央银行”
解放前,海口先后有两个中央银行分支机构。一个后来成了广东省银行,一个是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的央行。
1946年春,中央银行广州分行派员来海口设立分支机构。同年5月海口分行在海口中山路8号开业,属于三级分行。作为国家银行,其职能是管理中央金库、发行货币、负责金融票据换算、调剂头寸、召开银行同业会议等。
1950年,海口解放,原址成为中国人民银行中山路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