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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醉酒警察枪杀孕妇案一审宣判 被告获死刑
2014-02-17 18:31
2月13日上午,广西贵港市平南县警察胡平涉嫌故意杀人案在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13年10月28日,广西平南县大鹏镇公安局民警胡平酒后在该镇某米粉店购买食品时,因米粉店不卖奶茶,遂拔枪打死已怀有身孕的女店主,其丈夫中枪侥幸未死。图为被告人胡平。
据中新网消息 2014年2月17日下午15时30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原平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公安民警胡平故意杀人一案,胡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广西自治区高级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观看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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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凤凰网] [作者:] [编辑:李文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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