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3日上午,广西贵港市平南县警察胡平涉嫌故意杀人案在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13年10月28日,广西平南县大鹏镇公安局民警胡平酒后在该镇某米粉店购买食品时,因米粉店不卖奶茶,遂拔枪打死已怀有身孕的女店主,其丈夫中枪侥幸未死。图为被告人胡平。
据中新网消息 2014年2月17日下午15时30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原平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公安民警胡平故意杀人一案,胡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广西自治区高级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观看宣判。

涉案民警涉嫌故意杀人被提起公诉,同时,死者家属委托律师提起总额共计123万余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被害人家属、被告人家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群众等共40多人在旁听席就坐旁听庭审。

庭审现场,公诉人和辩护人就指控胡平犯罪的证据进行质证。质证的内容包括: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刑事科学鉴定结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