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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死刑保证书案嫌犯入狱12年 两个家庭支离破碎

2013-05-03 09:03
  河南死刑保证书案嫌犯入狱12年 两个家庭支离破碎

拐点

  拐点出现在2004年。

  张晓华(化名)是邓李乡负责信访工作的干部,他回忆,这些年,杜玉花坚持上访,且常选择北京有外事活动或国家大型会议这样的节点,给平顶山各级政府带来巨大压力。

  据《时代周报》2011年报道,叶县一名官员曾透露,为了此案,叶县政府先后花费达两三百万元。郭家也曾收到过县里一笔安抚费用。

  上述信访干部透露,出于对受害者家属的人道关怀,逢年过节,都会给郭家发放一笔慰问金,因夫妇二人无收入来源,乡里还为他们办了低保。

  这远不是钱能解决的问题。张晓华说,杜玉花的精神支柱,是判处李怀亮死刑。

  “杀人犯必须死。尸检报告没出来,他就知道我女儿是被掐死投入河中的。”杜玉花说,这12年,她从没想过凶手另有其人,哪怕一瞬间。

  “要是我弟弟做的,我亲手送她上路。”二姐李爱梅说,没有证据,就不能判定弟弟的罪。

  2004年5月,由平顶山中院出面协调,在时任平顶山中院副院长赵明章和湾李村两名村干部的见证下,郭松章杜玉花夫妇签署了一份保证书。

  保证书上,郭松章夫妇承诺要求平顶山中院“判李怀亮无期徒刑,最好是死刑”;如果平顶山中院“按此(死刑)处理”,他们保证不管将来河南省高院处理结果如何,都“绝不上访”。

  这份保证书后来被称为“死刑保证书”。

  2004年8月3日,平顶山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怀亮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是12年中,郭松章夫妇离他们所要求的正义最近的一次。他们不会想到,时隔7年后,这份保证书会在网络掀起轩然大波,网友一度将这份保证书视作出卖司法公正、息访维稳的例证。

  对死刑保证书,郭松章夫妇觉得,这是他们正常表达诉求,是本来就有的权利。李爱梅则是在2011年网上爆出此事时,才知道死刑保证书的存在。

[来源: 国际在线] [作者:] [编辑:雷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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