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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社保改革应实行“个人两项缴费”
人社部昨天透露,人社部部长尹蔚民提出,在进一步完善企业社会保险制度的同时,积极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实行单位与个人缴费、统账结合的基本制度,建立基本养老金待遇与缴费长短和多少更紧密联系的激励机制,实行适合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补充养老保险办法,实现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
华东师范大学现代城市研究中心桂世勋教授表示,目前企业和职工必须同时缴纳一定年限的养老保险费,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时个人却不用缴养老保险,退休后直接领取养老金。同时,现在退休人员计发养老金的办法不同,造成了现阶段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比城镇退休职工养老金要高1倍左右。
桂世勋认为,应在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实行“个人两项缴费”和构建“过渡性退休补贴与职业年金消长互补机制”,这也是增加公平性的关键。“个人两项缴费”即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既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又缴纳职业年金保险费。“过渡性退休补贴与职业年金消长互补机制”将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收入,除基本养老金支出外的部分,补充到养老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