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口中院获悉,该院近日选编6件不当得利典型案例,并向社会发布,旨在进一步统一涉财产返还案件法律适用尺度,提升不当得利审判工作质效,引导全社会形成守信向善的风气。
在其中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中,付款人因操作失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错误向他人转账,产生财产损失,收款人无合法依据取得该款项,经付款人催促及平台协调后仍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法院判处收款人应向付款人返还款项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法官提醒,不当得利具有严格的构成要件,需满足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受有损失、获益与受损存在因果关系、获益无法律依据四个条件。上述案件通过判决明确了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场景下,无法律依据收款构成不当得利的认定规则,厘清了支付平台与不当得利法律关系的边界,保护了转账失误方的财产权益,维护了网络支付秩序与诚实信用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