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海口两级法院对3起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全市300余名干部群众参与旁听,接受禁毒法治宣传教育。
海口中院依法对毒品犯罪分子农某标公开宣判并执行死刑。在农某标贩卖毒品、陈某林贩卖、运输毒品案中,2016年4月至2017年8月,罪犯农某标伙同他人多次贩卖海洛因6000克,获取毒资175.56万元,其中1409.1克海洛因被公安机关查获。陈某林自己或组织、指挥他人先后20次共携带41块重达14350克的海洛因进行运输并贩卖,并将毒资带回交给农某标,其中4块共重1403.9克的海洛因被公安机关查获。农某标贩卖毒品数量大,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被依法判处死刑。陈某林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琼山区法院、海口中院还分别对另外2案7名涉毒品犯罪被告人进行了一审、终审公开宣判,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至15年不等的刑罚。
此次公开宣判活动,是海口两级法院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有力举措,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从严从快惩处毒品犯罪的坚定决心和对毒品犯罪的“零容忍”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