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正式印发《海口江东新区指定集中办公区域管理办法》。该办法适用于园区内可为企业提供场地、孵化、政策对接等专业化服务的各类创新创业载体,旨在进一步规范园区集中办公区域运营管理,切实降低企业设立及运营成本,全面激发园区创新创业活力。
《办法》对集中办公区域管理单位的准入标准划定清晰门槛。申请单位须为合法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经营范围涵盖商务秘书、商务代理代办等相关服务;原则上企业设立登记需满1年(含)以上,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投资人均无失信不良记录。在场地条件方面,集中办公区域总面积不得低于500平方米,需配齐实体办公工位、共享会议室、洽谈室等配套空间,户均使用面积不低于1平方米,场地消防、产权、竣备、安全鉴定等相关手续必须齐全合规,同时要求配备不少于3名专职场地管理人员。
江东新区管理局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与现场核查,符合要求的将出具正式指定文件。《办法》同时建立健全全流程监督管理与双向退出机制。若出现弄虚作假、违背承诺、履职不到位、违规经营等行为,园区将依规撤销其集中办公区域运营资质,情节严重的取消园区范围内相关奖励申报资格,并纳入江东新区信用黑名单向社会公示。
此次新规落地,将进一步规范园区集中办公业态发展,为中小微企业、创业团队减负赋能,推动江东新区创新创业生态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