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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修订公租房保障管理办法 对本市城镇住房救助对象等特定群体免收租金

2026-05-20 10:34

5月19日,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新规全面优化了公租房保障体系,让住房保障政策更精准、更便捷、更温暖地惠及广大住房困难家庭。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版《管理办法》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多方面实现制度创新与服务提升——

收入标准“自动调”,保障范围更科学。新版《管理办法》建立了收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申请家庭收入标准为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或等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单身居民则低于或等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这一机制实现了保障标准随居民收入增长自动更新,既避免了人为调整的滞后,也确保了政策的公平与可持续。

审批流程“大瘦身”,线上申请更便捷。新版《管理办法》将原来的“三审三公示”压缩为“二审一公示”: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初核并公示,再由各区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复审,有效缩短了办理时限。同时,全面推行线上申请。申请人只需通过海南省政务服务网或“海易办”APP即可提出申请,切实提升群众办事体验。

特殊困难群体可享优惠。新版《管理办法》实行差别化租金管理,对特殊困难群体给予明确减免:属于本市城镇户籍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特困供养人员或本市城镇住房救助对象的,免收公租房租金。同时,对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各区政府可结合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租金减免,让政策温度精准触达民生痛点。

特殊家庭中,在家全职照顾者可不计收入。新版《管理办法》填补了特殊家庭认定的政策空白。明确因需要在家全职照顾失能老人、重病患者或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监护人,确属在家监护不就业的,可不计算劳动收入,按实际收入确定,避免了“因照顾家人而无法申请保障”的困境。

房源筹集更灵活,多孩家庭可住更大户型。新版《管理办法》明确公租房可通过集中新建、配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户型以单套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为主,其中高层、小高层原则上不超过70平方米。值得一提的是,针对多孩和家庭成员较多的家庭,可适当筹集户型面积较大的房源,更好满足不同家庭的居住需求。

[来源: 海口日报] [作者:高潮] [编辑:云梦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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