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最新信息显示,在各方共同努力下,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逐步落地,监管合力不断增强,市场生态明显好转。
证监会信息显示,证监会1月5日召开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跨部门工作推进座谈会。会议通报了综合惩防工作进展。2024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以来,行政执法、刑事惩戒、民事追偿、诚信约束有效衔接的全方位立体追责体系不断深化,常态化长效化惩防机制进一步健全。
从惩处力度上看,行政、刑事、民事追责力度都在明显加大,监管效果逐步显现。
数据显示,2024年以来,证监会累计查办财务造假案件159起,作出行政处罚111起,罚没金额81亿元。对东旭集团、东旭光电、高鸿股份、东方通、亿利洁能等5家公司处以上亿元罚款。先后对91家已退市公司立案调查,坚决防止“一退了之”。
与此同时,证监会还会同相关部门坚持惩首恶和打帮凶并重,对43起案件大股东和实控人严肃追究责任,对配合造假的第三方坚决以行政违法共犯方式严惩。持续强化立体化追责,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财务造假犯罪线索112件,支持金通灵、美尚生态、锦州港等案件受损投资者提起特别代表人诉讼。
从协同机制上看,各部门对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的监管合力也在有效凝聚。
各部门立足自身职责,通过推进相关法律法规出台、制定配套文件、实施激励约束等方式,强化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监管的法治供给。一系列制度机制的完善持续推动综合惩防体系落地显效,大幅提高财务造假违法成本,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此外,在各部门共同努力下,对财务造假查处力度也在持续加大、惩治第三方配合造假的合力持续形成、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的效果不断显现。
证监会表示,将继续主动积极会同各部门以更实的举措持续增强综合惩防效率效果,不断推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全力护航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