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进一步促进旅游消费若干财政措施》今起实施
在海南举办国际级体育赛事最高奖励500万元
31日,省新闻办公室在海口举行《海南省进一步促进旅游消费若干财政措施》政策解读暨2026年海南省招会招展招赛招演情况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在海南举办的国际级体育赛事,最高奖励500万元。
据介绍,《海南省进一步促进旅游消费若干财政措施》,分别围绕体育赛事、文艺展演、入境旅游、产品开发等方面出台了16条财政支持措施,从2026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财政措施》给予环海南岛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环海南岛国际大帆船赛等10项省重点系列体育赛事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奖励。在海南举办的国际级体育赛事,最高奖励500万元。在海南举办的全国级专业体育赛事和全国级群众类体育赛事活动,最高奖励300万元。在4月—9月举办的,奖励金额再上浮20%。
在丰富文艺展演供给方面,售票人数和售票收入达到一定规模的演唱会和音乐节,分别最高奖励250万元和200万元。在4月—9月举办的,额外奖励50万元。同时,为加大演出活动的引进力度,对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且以海南为演出首站的演唱会和音乐节,额外奖励50万元。
《财政措施》支持入境旅游发展。我省年接待主要入境客源地游客排名前三的旅行社最高奖励80万元。邀请境外旅行商、旅游媒体等来琼开展旅游产品线路踩线和采风的旅行社,最高奖励10万元。开发7天以上长线游产品且排名前三的旅行社最高奖励100万元。
《财政措施》聚焦旅游产品开发。全年累计服务游客总数达到一定条件且有经营主体运营的环岛旅游公路交通项目,最高奖励30万元。给予开展邮轮旅游的邮轮公司最高30万元航次奖励,按运营天数每天给予最高30万元天数奖励;邮轮公司委托接待的旅行社给予入境游客每人次最高200元奖励;为邮轮公司提供船舶代理业务的企业给予每个航次最高3万元航次奖励。
适时发放旅游领域消费券,激发旅游领域消费潜力。加大对淡季办会办展的引导力度,对5月—8月在琼举办的专业会议或展览,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此外,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发放餐饮消费券,支持引进米其林、黑珍珠、中华老字号企业及知名品牌设立首店,省财政按照市县财政支出金额的50%予以奖励。支持市县开展各项主题促销活动、首秀首展活动,省财政按照市县财政支出金额的40%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