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从2025年1月1日起,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3周岁以下且户籍登记在海南省的婴幼儿发放补贴至其年满3周岁。
《方案》规定,育儿补贴按年发放,现阶段为每孩每年补贴3600元。对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不满3周岁的婴幼儿,按应补贴月数折算计发补贴。对按照育儿补贴制度规定发放的育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认定时,育儿补贴不计入家庭或个人收入。
《方案》明确,育儿补贴由婴幼儿的父母一方或者其他监护人按规定向婴幼儿户籍所在地申领。申领程序如下:
申请
申领人填写基本信息,提供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等材料,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承诺。申领人主要通过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在线申请,也可以线下至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针对线上流程,将育儿补贴系统嵌入政务服务平台“出生一件事”,同步共享数据,优化简化申请材料。
初审
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个人申请信息进行初审。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审核确认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包括儋州市、三沙市)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申请材料的审核确认,并签署审核意见。对申请材料有疑问或有特殊情况的,应当进一步核实,核实时间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对不符合相关条件或资料不实的,签署不予补贴意见并注明情况。审核后应及时将资格审核结果告知申领人。
抽查
海口市、三亚市卫生健康委按一定比例,对辖区内补贴对象信息进行抽查。省卫生健康委根据需要开展抽查复核。强化动态监管,确保补贴发放准确、安全。
《方案》提出,育儿补贴按年度申请,申领人原则上在规定发放年度内提交申请。原则上每季度集中发放一批。育儿补贴资金原则上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集中发放至婴幼儿或申领人的社会保障卡。如有特殊情况也可以发放至婴幼儿或申领人的银行卡或其他金融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