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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先交钱、交证件?当心是陷阱!

2025-11-28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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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是陷阱! 

按照《劳动合同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劳动者财物,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相关服务不得牟取不正当利益。

但一些不法分子

利用求职者求职心切,巧立名目

比如以统一着装为名,收取服装费;以转正为名,收取转正费、风险保证金;还有收取车辆安全保证金、耗材费等,求职者为了顺利入职而选择缴费,个人财物遭受损失。

提醒广大求职者

对于将先交费作为条件的招聘、或入职前收取保证金、办证费、服装费、资料费等都需要谨慎对待核实有无收费的法律依据

如交费,一定要求出具正规发票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可能发生的纠纷维权保留证据。如就业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反映。

如遇求职诈骗或个人财物、人身安全受到侵害,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招聘求职时,有些用人单位或中介机构借保管或经办社会保险、申办工资卡等业务名义,扣押求职者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个人证件原件。

注意了!

“扣证件”是典型的求职陷阱

遇到这种情况

请果断说“不”!

《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任何单位和个人

都没有权利扣留他人证件原件

提醒广大求职者

千万不要

将证件原件交付他人

如有需要仅向有关人员出示即可

如果需要提供

证件复印或者影印件

一定记得

在合适位置注明具体用途

[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政务微信] [作者:] [编辑:云梦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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