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印发高质量发展建设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
支持海口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
近日,《海口市高质量发展建设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印发,《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海口市高质量发展建设投资基金是由市政府出资设立,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市级政府投资基金母基金。
《办法》明确,该基金主要投向以下领域:支持海口市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生物医药,先进制造、低空经济、新材料、清洁能源等战略新兴产业,合成生物、细胞与基因、空天技术、深地深海、区块链等未来产业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经济、文旅等海口经济圈和海口市优势产业发展;支持海口市重点园区发展。主要支持江东新区、高新区、综保区和复兴城等重点园区的产业集聚;支持重大项目投资。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涉及海口市重点产业领域的重大项目;支持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