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针对食品生产领域“违法事实明确但情节轻微”的涉事企业,同步开展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与企业负责人约谈工作,涉事企业法定代表人、生产及质量管控负责人均到场参与。
现场,执法人员详细宣读决定书内容,明确阐释不予处罚的法律依据、事实认定流程及相关条款含义,强调“不予处罚不等于无责”,要求企业高度重视食品生产安全。约谈环节中,执法人员通报企业具体问题,结合典型案例剖析不规范生产的安全隐患与企业信誉、市场竞争力风险,重申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求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生产、包装、检验等各个环节的管控,定期开展员工食品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深刻反思问题并当场作出整改承诺。执法人员还同步宣讲企业法定义务、违法后果及消费者维权途径,强化警示教育效果。
据了解,该局将聚焦“整改见效、风险防控”,对约谈企业开展整改“回头看”,核验措施落地情况;同时加强辖区食品生产企业日常巡查,常态化推进食品安全普法警示,筑牢食品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