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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法院宣判一起涉毒案并开展警示教育 卖假毒品也构成贩卖毒品罪

2025-06-27 13:38

近日,文昌市人民法院邀请88名社区矫正人员旁听涉毒刑事案件并开展沉浸式禁毒教育。

在谭某某贩卖毒品案件中,被告人谭某某两次将不明的白色粉末当成“K粉”向他人兜售,殊不知这些粉末经鉴定虽然未检出国家管制的依托咪酯成分,却检出替来他明成分(一种兽用麻醉剂)。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不知道是假毒品而当作真毒品贩卖,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未遂)。

“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违法所得46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扣押在案的毒品及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当法槌落下,谭某某再一次为自己触犯法律的行为买单。

“谭某某以贩卖毒品的故意,将不含有依托咪酯等毒品成分的粉末贩卖给他人,是犯罪未遂,同样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宣判后,主审法官举着判决书中事实认定部分走到矫正人员中间进行讲解,还展示毒品模型、播放涉毒人员忏悔视频开展警示教育。


[来源: 法治时报] [作者:舒耀剑 符亮] [编辑: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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