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近日,省人社厅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通知,明确2025年度暂不实施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政策,2024年度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时限延长至今年12月31日。
通知明确,对于在2024年内核发(以证书日期为准)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企业在职职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可在12月31日前按《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相关规定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据了解,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800元、中级(四级)1300元、高级(三级)1800元。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且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级别证书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
通知明确,为让资金精准惠及最需群体,社保补贴与失业保险金需“二选一”,对于已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并享受社保补贴的人员,不得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当前失业保险金、代缴医保等保生活待遇正常发放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