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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明确极端天气停课标准

2025-05-08 16:19

近日,海南省教育厅联合海南省气象局印发《海南省教育系统应对台风暴雨极端天气停课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台风、暴雨天气的停课级别,进一步提升全省教育系统应对台风暴雨极端天气的防御能力。

《指导意见》适用于指导全省各地气象部门发布台风红色、橙色、黄色预警信号,暴雨红色、橙色预警信号(以下统称“台风暴雨预警信号”)两类极端天气对应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的停课安排及安全防范工作,但不适用于发布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后的国家和省的统一考试安排。台风、暴雨达到停课级别期间,对于已到校的学生,除家长主动要求外,学校不得强制或变相要求家长到学校接回学生。对于因特殊情况需要留在学校的学生,学校要指派专人负责照护,并做好基本的生活保障。

根据要求,停课期间,原则上学校不安排上新课,确保未到校学生有同等接受教育的机会,同时,学校不得因停课对学生作迟到或旷课记录。各地各校要注重停课的灵活性,弹性安置学生,最大程度降低对家长的额外负担。家长可在停课信号开始后到学校接学生回家。

据了解,各地学校在当地气象部门解除相应停课级别预警信号后,且在学校水、电、通讯、道路畅通的前提下结合其他安全保障条件科学制订复课方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须将本地学校停复课情况及时上报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处备案。省、厅直属学校停复课情况及时报省教育厅各业务处室及学校安全工作处。

《指导意见》明确,因本省暴雨具有过程强度强、时效短的明显特点,暴雨预警信号生效期及结束后短期内可能直接致灾或诱发次生灾害,为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各市县要建立暴雨预警信号自动停课机制。关于复课安排,各地各校应根据本地本校的实际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复课,各地各校停复课情况应及时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指导意见》要求,全省教育系统要通过建立教育信息快速联动机制、多部门联动机制、暴雨分级停课机制和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叫应,提升应对台风暴雨极端天气的防御能力,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

[来源: 海口日报] [作者:肖卫香] [编辑:云梦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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