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加大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支持力度
让新市民青年人租房安居
11月1日下午,海南省加大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支持力度工作新闻发布会在海口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11月1日起,我省加大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支持力度,提高新市民、青年人及收入困难家庭人员的租房提取额度。其中,租赁住房已登记备案的提取额度上限分别为海口、三亚地区1500元/人/月,其他市县地区1200元/人/月。新政策实施后,全省每年租房提取人数将超过15万人,占缴存人数的10%以上,租房提取金额将超20亿元,占当年缴存额的9%,在全国处于较高水平。
据悉,新政策的实施,将更加有力支持我省无自有住房缴存人、新市民、青年人和困难收入人员租房提取消费,通过租房实现安居。同时,通过释放较大金额的住房公积金,提高租房职工的消费能力,有力拉动社会消费,助力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归集管理处处长梁景介绍,在新政策出台前,我省已有约3万名缴存人办理了租房约定提取业务。在新政策出台后,这部分群体中满足新市民、青年人身份,租赁住房已登记备案且本人月缴存额已超过租房所在市县提取额度上限的,可以通过“海易办”APP线上自主办理提高租房约提金额业务,即办即批。修改后的约提金额自次月起生效,也可以通过我省各市县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申请办理。
新政实施后,新市民、青年人每月能提多少住房公积金租房
新市民、青年人家庭在我省实际工作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已登记备案的,在实际租金支出范围内,本人月缴存额超过租房所在市县提取额度上限的,可全额提取本人月缴存额支付租金;本人月缴存额未超过租房所在市县提取额度上限的,可按租房所在市县最高上限提取支付租金。
夫妻双方均办理租房提取的,按各自限额分别计算提取额度,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且不超过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