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6家单位应加快整改进度
并制定落实整改期间
“人防、技防、物防”措施
一、海口心系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通华小区),位于海口市秀英区金滩路11号。
存在隐患: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设置在建筑物架空层,未与公共门厅部位进行防火分隔。
整改前↓
目前整改进度↓
2024年6月7日前完成整改,秀英区住保中心已经开始公告招标。
二、海南雁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怡田小区),位于海口市琼山区府城街道龙昆南路91号。
存在隐患: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未与楼梯间等区域进行防火分隔。
整改前↓
目前整改进度↓
已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进行限期改正,整改期限:2024年6月12日前改正。
三、海南晟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滨江海岸一期),位于海口市美兰区海甸街道海甸二东路。
存在隐患:电动自行车在未与建筑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的地下室停放。
整改前↓
目前整改进度↓
已限期物业于2024年8月28日前整改完毕,整改期间要求物业加强日常管理,目前物业正在就电动自行车停放场地选址建设征求业主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