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若干措施》中,出境修理复运入境免征关税和入境修理复运出境免征关税、转内销照章征收关税2条措施仅适用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这两项措施通过免征关税、拓宽业务渠道等方式,提高企业盈利能力和竞争力,使得企业能够更好地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政策红利。同时,也让海南自由贸易港能更好地吸引国际优质资源,促进当地维修产业发展,提高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竞争力。
出境修理复运入境免征关税措施
是指对暂时出境修理后复运进入试点地区的航空器、船舶(含相关零部件),无论其是否增值,免征关税。
当前运往境外修理的航空器、船舶等运输工具及其零部件,出境时需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以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审查确定完税价格,照章征收关税。海南自由贸易港试点出境修理复运入境免征关税措施后,不再征收关税,有利于降低航空企业和船运公司修理成本。
入境修理复运出境免征关税、转内销照章征收关税措施
是指对自境外暂时准许进入试点地区进行修理的货物,复运出境的,免征关税;不复运出境转为内销的,照章征收关税。
该政策突破了现行保税政策,允许不复运出境的货物转为内销,将有利于相关维修产业的发展。
政策成效
海南一批企业提出开展重点行业再制造产品进口试点、飞机及其零部件出境维修返琼免税试点、境外货物入境维修出境免关税及转内销照章征税试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