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国际注册和国际认证
鼓励医药企业做大做强及做大品种方面,首次进入国家工信部评选的“年度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榜单”的医药企业,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医药企业当年单个品种销售收入达到或超过1亿元的,以1亿元的整数倍作为梯次给予奖励,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的最高奖励600万元;医药流通企业当年单个品种销售收入达到1亿元(含)以上的按金额给予梯度奖励,超过10亿元(含)的最高奖励50万元。
鼓励企业从乐城引进新药地产化方面,对于企业利用博鳌乐城真研通道引进欧美和日本已上市、中国未上市的药械产品落地本企业生产的,取得药械产品进口注册批件时给予100万元奖励;取得国内上市许可持有人(注册人)资格并在24个月内落地本企业生产的,再给予400万元奖励;落地本企业生产次年起2年内,按该品种销售收入的3%给予奖励,2年累计最高奖励500万元。
此外,《措施》还在鼓励医药产业应用基础平台建设,鼓励医药企业从本市以外地区购买、转移、引进药品生产批件并在本企业生产,鼓励研究机构参与乐城研究,鼓励医药企业进行国际注册,鼓励医药企业进行国际认证,支持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B证),给予接受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生产奖励,给予办公用房租金补贴,鼓励企业实体化投资,支持产业补链强链延链等方面规定了奖补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