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四类人群享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7月21日,市教育局发布《海口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明确我市按照政策落实对烈士子女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的教育优待。
《细则》明确,申请教育优待政策具体流程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统筹入学三个流程。网上申请学位为7月21日12时至28日12时。所有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学位。7月24日前,教育优待对象向受理单位提出申请,并按受理单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受理单位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名单制成名册并在7月24日前送至市、区教育局。市、区教育局按照政策于8月11日前将优待对象名单发至相关学校,保障其入学。
为便于教育优待对象进一步了解申请过程,《细则》还明确了入学申请地点及咨询电话。(肖卫香)
一、军人子女向海口警备区政治工作处申请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中路52号
咨询电话:66573022
二、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向海口市公安局政治部申请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东三街2号
咨询电话:31652031
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向海口市消防支队政治部人事处申请
地址: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2号
咨询电话:65230023
四、高层次人才子女线上申请时直接在“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上提交材料;如需咨询可联系海口市教育局审批办
地址:海口市滨海公园路1号海口市民游客中心负一楼
咨询电话:68526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