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6月10日消息(记者陈捷)6月10日,记者从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海口公安交警支队在6月份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以下简称“电动两轮车”)集中登记上牌专项行动,集中查纠无牌电动两轮车上路行驶。7月1日开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办理未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即停止办理“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和核发过渡期临时号牌业务)。
电动车登记上牌。(海口公安交警供图)
据介绍,在6月份开展的专项行动期间,海口公安交警支队将继续拓宽电动两轮车登记服务网点,严格路面无牌两轮车通行管控工作,每日开展对无牌两轮车违法上路行驶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无牌两轮车的,将现场引导至就近登记上牌服务点办理上牌;对拒不办理登记上牌的,将依法处罚。
一、电动两轮车登记上牌所需材料
电动两轮车需现场验车合格,审核上牌所需材料通过后方可登记上牌。
(一)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所需材料
1.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办的需同时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2.购车发票原件;
3.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原件。
(二)电动摩托车登记注册所需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办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
2.机动车来历证明原件(即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原件或《进口货物证明书》原件;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已联网无需提交纸件);
5.车船税(普通摩托车行驶证上登记为农村或者户籍为农业户口的免征车船税);
6.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的相关规定,国产机动车出厂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再申请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