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16日消息(记者陈捷)为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营造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近日,海口公安交警严查酒后、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曝光一批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人员名单,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安全出行。
根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40元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50元处罚。
涉酒驾驶电动车人员王某靖被查获。(海口公安交警供图)
姓名:王某靖
车牌:海口0183860
身份证:4600042000****4415
违法路段:海秀路东北人路段
酒精检测值:74mg/100ml
涉酒驾驶电动车人员梁某健。(海口公安交警供图)
姓名:梁某健
车牌:海口A06824
身份证:4601001974****4918
违法路段:城西路城西小学路段
酒精检测值:239mg/100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