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落一户、不落一人,编密织牢兜底保障网
前不久,山东省寿光市稻田镇水南村村民刘庆章被纳入低保范围。得知自己今后的生活有了保障,他和妻子轻松了许多。
刘庆章为肢体二级残疾,与妻子共同生活,儿子女儿已独立。刘庆章的家庭人均收入虽然超出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但低于农村低保标准的2倍,属于低保边缘家庭。按照相关救助政策,当地民政部门按“单人户”将其纳入了低保范围。
随着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的逐步完善,越来越多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民政部将符合条件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低保边缘人口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制定《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适度拓宽对象范围。与此同时,各地继续实施“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开展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和救助帮扶工作。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认定低保边缘人口431万人、支出型困难人口433万人,全国共有4212万人获得最低生活保障,471万人获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赤水源镇螳螂村村民饶德芳和丈夫都是残疾人,她在家搞畜禽养殖,还种点苞谷、洋芋和方竹,丈夫编竹篓补贴家用,但培养孩子上学压力大。村干部走访了解后,她家被纳入“三类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进行监测和帮扶。饶德芳成为村里的保洁员,家里还获得低保、防贫保险、临时救助等救助帮扶。饶德芳高兴地说:“多亏了政府和社会的帮扶,我们住新房、有活干,娃娃上学也不愁。”
镇雄县乡村振兴局局长朱绍钊介绍,对纳入监测的“三类对象”,当地根据风险类别和发展需求进行动态保障帮扶,设立精准防返贫致贫救助基金,目前惠及4691户群众。
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是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也是最后一道防线。民政部门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综合运用社会救助等保障措施,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努力做到“不落一户、不落一人”。各级民政部门推动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在解决“两不愁”问题的兜底作用和解决“三保障”问题的支持作用,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资金支持,全国所有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全部动态达到或超过国家扶贫标准。
为了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民政部门初步建成覆盖6000多万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实现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等低收入人口全覆盖。通过开展数据比对,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易返贫致贫人口等纳入兜底保障范围。修订完善低保审核确认、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规范审核确认流程,适度拓宽对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