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生育负担需多点发力
“育儿补贴制度的背后需要一套完善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生育友好型社会呼唤政策合力。”李月说。
李月介绍,目前各国鼓励生育的措施可分为三类,一是经济支持,包括各类津贴以及税收减免政策;二是服务支持,包括发展托育服务、居家帮助、课后照顾等;三是时间支持,包括产假、育儿假、陪产假等假期制度。
对于育儿补贴制度的进一步落实,王天宇建议不要“大水漫灌”:“国务院前不久印发了《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从维护社会公平和节约财政资金的角度,育儿补贴不妨也关注那些收入在个税起征点以下的家庭和个人。”
住房倾斜政策也是经济支持的有力举措。据悉,北京、江苏、安徽等多地已陆续提出,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数据显示,超过1/3的家庭存在托育服务需求,但我国婴幼儿在各类托育机构的入托率仅为5.5%左右。
“普惠性托育机构是重要的生育支持力量,目前却发展缓慢。”李月说。
根据现行政策,每新增一个托位,普惠性托育机构可享受1万元补贴。而一旦成为普惠性托育机构,就要按照当地政府指导价招生。
李月表示,在运营成本高昂的情况下,托育机构收支不平衡,缺乏申请动力。未来的一个发力方向是,根据招生数量每月提供运营补贴,并适当减免房租、税费,真正把托育服务价格降下来。
在各地对计生条例的修订中,延长产假、增设育儿假是一大亮点。李月认为,在调整假期制度的同时,也要明确成本如何分担,要探索国家、企业、家庭成本共担机制,减轻就业歧视,解除育龄女性的后顾之忧。(记者 陈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