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由引进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向学生提供的课后服务,作为代收费项目收取课后培训费。三亚中小学校课后培训费收费原则上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收费标准要明显低于培训机构在校外提供同质培训服务的收费标准。三亚各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并书面征求家长同意,选用已通过遴选获得资质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和服务项目。学校不得对课后培训费加价,获取利益。
通知还规定了三亚课后服务费使用范围,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开展课后服务产生的公用、耗材等支出以及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支出。
此外,三亚开展课后服务坚持学生自愿参加原则,家长与学校签订课后服务协议并向学校基本户账户交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市、区民政等部门认定后)可减免费用,由三亚市、区财政给予兜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