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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假混卖防不胜防 超便宜的代购商品有多少真货?

2022-03-24 10:00

监管力度有待强化

法律规范仍须完善

售卖假货、涉嫌走私……日渐庞大的代购群体背后为何存在如此多的问题?

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同时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陈音江认为,目前代购的问题主要体现在跨境代购方面:部分代购人员抱着打法律“擦边球”的侥幸心理,通过伪报、瞒报等手段获取高额利润;由于进出境人员日趋频繁,稽查范围、数量都很大,所以稽查难度也很大;不排除个别代购主体为了谋取更多经济利益,故意代购或发售假冒伪劣产品。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海外代购假货多,实际上有些代购根本没出过国,是在国内发售假货。从事职业代购的个人也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属于电商经营者。根据电商法规定,对零星小额交易进行了豁免,但是究竟什么算零星小额,目前还没有细则,希望出台法规予以明确。

针对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代购行为,吴迪认为,未来我国仍需加强对其监督管理,如出台专门法律强化电商平台与市场监管部门的相关义务,完善海外代购中的信息披露、海外代购产品责任法律制度以及消费者的权利救济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代购行为,陈音江建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代购经营者划定经营红线,为监管部门提供执法依据,为新型业态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加大监管力度,对于一些违法违规的代购行为,要依据现有法律进行严厉查处,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消费者要理性看待代购业务,选择正规代购渠道,认真签订代购合同,按照规定缴纳税款,遇到问题依法维权。

吴迪认为,对于从事代购的电子商务经营者,首先要制定准入标准,建立代购的注册制度,这样不仅有利于完善相关税收体系,同时也将代购行为纳入国家监管范畴中。政府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以网制网、以网管网”,从而实现对网络代购的有效监管。其次,市场监管部门应该联合第三方网络平台,对代购中的产品质量、广告宣传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海关、税务等部门联合建立跨境代购商诚信档案,根据跨境代购商的各种行为信息源进行信用评级,并向社会透明公开,推进社会信用管理。(见习记者 孙天骄 记者 陈磊)

[来源: 法治日报] [作者:] [编辑:施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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