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28日消息(记者谢昀惠)日前,为解决群众夜间出行不便的难题,海口市检察院出资10万元,为琼山区大坡镇福昌村大甲路3公里多的路面安装了太阳能路灯,基本实现了各自然村主干道的路灯全覆盖,方便群众的生产生活,助力乡村振兴。

村路变成了“阳光大道”。(大坡镇福昌村供图)
“原来村里没有路灯的时候,晚上到处都是黑漆漆的,出门得摸黑走路,提心吊胆,非常不便,现在路灯安装起来了,晚上敞亮了,出门心里也踏实多了!”福昌村委会书记谢黄哺指着路边刚刚亮起的路灯,发出了由衷的感叹。
一直以来,由于村里没有路灯,到了夜间漆黑一片,群众出行非常不便,安全隐患难以杜绝,广大群众一直期盼着村里能装上路灯。
近两年,大坡镇党委秉承把群众关心的小事办实办好的工作思路,从切实解决好困扰群众的烦心事、忧心事入手,努力筹措资金。今年,帮扶单位海口市检察院出资10万元,为村里购买安装太阳能路灯覆盖了三公里多的大甲路,通过多级帮扶,合力共建,使村里原来漆黑的道路,变成便民利民的“阳光大道”。
小路灯点亮大民生,每当夜幕降临,一盏盏路灯发出耀眼的光芒,照亮了群众夜行路,照暖了群众的心,展现了各级领导干部爱民便民利民的实际举措。这些灯,点亮的不光是夜晚,还有乡村振兴之路,更有群众的幸福生活。
